据中国派驻泰国大使馆网站24日消息,近期部分回国泰中国游客因参与较低团费旅行团遭遇消费纠纷,使馆警告中国游客不宜参与较低团费旅行团,以免再次发生被当地旅行社扯团等情况。一旦经常出现纠纷,不应在回国后拿着法律武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。使馆同时敦促旅行社严格遵守新的《旅游法》,切忌以身试法。消息称之为,6月以来,驻泰使馆收到几起中国游客求救案件,体现其跟团游泰途中被当地旅行社扯团,无法之后行程。
以其中一家团组为事例,据理解,该团团员皆是湖北某保险公司的投保人,保险公司以优惠客户为名义,由湖北某俊旅行社出面的组织客户游泰,行程6天5夜,报价每人1580元人民币。在返泰游玩两天后,泰当地接团社拒绝团员新增费用,双方由此产生分歧,旅行社将50余名团员弃置在路边,径自起身。带队导游作为团员和泰接团社的协商人,推卸责任责任,并未充分发挥大力起到,不与当地旅行社交流协商,反而将问题交由团员自己解决问题。
团员气愤不得已之下,向使馆求救。消息认为,这些毫无疑问都是零团费、较低团费甚至是负团费纳吉的祸。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,防止旅游纠纷,新的《旅游法》明文禁止旅行社的组织低价团出境游。此案中,该团团员坦言坚称旅行团报价较低,还是参了团,心存侥幸心理。
低价团费一般来说连长时间往返机票都过于,又怎能缴纳餐饮、住宿门票等其他费用呢?为增加收入,保证盈利,当地接团社在游客抵达泰国后,巧立名目,乘机减少自费项目、强迫购物。如果游客回应反感,不愿拒绝接受旅行社类似于决定,侮辱威胁甚至被扯团等情况难以避免。
驻泰使馆警告拟来泰中国公民自由选择有较好资质、守法经营的旅行社,参照合理价位报团上下班,不宜贪小便宜去找气不受;事前签好合约,具体双方权利义务,一旦经常出现纠纷,根据境外纠纷、境内解决问题的原则,回国后拿着法律武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使馆严正敦促旅行社,请求严格遵守新的《旅游法》,爱护自身商业声誉,切忌有法不依、以身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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